智家核心 最懂你心
首页 家装 潮向 攻略 评测 晒物 爆料 新品 手机 科技 家居
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模式
Allen 2022-04-14 来源: 互联网综合
0
分享
111435

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认,不得随意变更。其中,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只可以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,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,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。

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,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,要进行追溯调整,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,调整期初留存收益(盈余公积、利润分配——未分配利润)。

具体处理为:

借:投资性房地产——成本(变更日的公允价值)

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(摊销)(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)

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

贷:投资性房地产(账面余额)

利润分配——未分配利润[(公允价值—账面价值)×90%,或借记]

盈余公积[(公允价值—账面价值)×10%,或借记]

最新评论
相关推荐